株洲高新区:出台“民企十条”“台企十条”助力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7日       来源:      阅读:137次

     为进一步支持我区民营企业、台资企业发展,全面贯彻落实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和省《关于深化湘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12月14日,我区召开株洲高新区促进民营企业、台资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十条意见(试行)》(简称《民企十条》)和《株洲高新区支持“株洲台湾工业园”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简称《台企十条》)。

  改革开放40年来,包含台资企业在内的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到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尤其在扩大经济总量、优化经济结构、增加就业、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株洲高新区,目前共有台资企业40家,专门在天易科技城新设立了株洲台湾工业园,鼓励支持台资企业入园;民营企业数在全区企业总数中占比超过70%,高新技术企业数占比超过60%,产生的GDP和固定资产投资占比达50%以上。
 
  此次发布的《民企十条》和《台企十条》,是在原有的“1+7”产业发展和投资促进对企业普惠政策体系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之后发布的,从2019年元月1日起实行。
  《民企十条》从破解融资难题,降低税费,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维护民企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环境,降低企业成本,鼓励创新,缓解招工难,为民营企业家提供子女就学、医疗服务,优化民营企业员工生活环境十个方面破解企业难题。其中针对民企融资难的问题,计划整合资源成立动力谷产业投资发展集团,降低融资成本,对生产制造型且年税收过50万元的民营企业当年新增银行贷款给予贴息15%,对规模以上生产制造型民营企业购买生产设备符合要求的给予贴息。
 
  《台企十条》明确,除了保障台资企业在园区享有与其它企业同等优惠政策之外,还进一步突出优先保障台企的用地、融资需求,增加补贴力度,鼓励台资企业加大设备投入,支持台资企业科技创新、引进优秀人才,建立台资项目绿色通道、优化台资项目服务机制,对重大台资项目政策采取“一事一议”。
 
  《民企十条》《台企十条》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的快速发展,深化株台经济交流与合作,优化产业经济结构,促进民营经济、台资企业高质量发展。
 
  区领导周玉智、李铭参加会议并进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