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关于推荐参加首届“工业强国·新型工业化”短视频征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9日       来源: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阅读:49次

关于推荐参加首届“工业强国·新型工业化”短视频征选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推进新型工业化成效,工信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组织开展首届“工业强国·新型工业化”短视频征选活动,主题聚焦高端升级、数智赋能、绿色低碳,现将活动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州工信局广泛动员、鼓励参选,于5月29日下班前将参选作品及《推荐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省工信厅。

  电子邮箱:hncy82212962@126.com

  附件:1.首届“工业强国·新型工业化”短视频征选活动方案

  2.推荐汇总表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

首届“工业强国·新型工业化”短视频征选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2024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承上启下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是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开局之年。在加快建设制造强国、网络强国的目标下,聚焦工业文化发展新趋势、创新工业文化传播方式,是释放“文化磁力”、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明影响力的内在要求。

  作为中心的一项公益活动,首届征选活动以“乘'智而上、逐'绿’而行”为主题,旨在展示新型工业化新成果弘扬新时代中国工业精神,提升工业文化影响力与感召力、构建工业文化传播推广新格局,推动工业文化“软”实力更好转化为新型工业化“硬”支撑。

  二、组织架构

  (一)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

  (二)协办单位:绿色文化创新协作组织、工业元宇宙协同发展组织、工业设计赋能中小企业联盟、全国工业旅游联盟、全国工业博物馆联盟、河北省工业文化协会、福建省工业文化协会、四川省工业文化协会、安徽省工业文化协会重庆市工业文化协会。

  (三)支持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四)合作媒体:央视频、光明网、中国网、央视网、工信微报、B站、抖音、视频号、天工数藏APP等。

  三、征选主题

  (一)高端升级

  讲述产业集群、产基再造、高端品牌、优质服务等推动产业高端化的新成果和新成效,并具有推广价值的项目、产品和案例等。

  (二)数智赋能

  展现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的新成果新成效,并具有推广价值的区域、产业、企业案例等。

  (三)绿色低碳

  展示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的新成果新成效,并具有推广价值的区域、产业、企业案例等。

  四、奖项设置

  五、价值提升

  (一)奖杯证书

  金奖作品将获得奖杯、证书各一份,单项奖、主题奖特别奖将获得证书一份。

  (二)标识授予

  获奖作品可获得“工业强国”标识免费使用权。

  (三)颁奖典礼

  获奖者将受邀参加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主办的“2024 工业文化发展大会”期间颁奖和展播活动。

  (四)品牌合作

  优先推荐参与工信部指导的“新时代中国工业形象塑造与传播工程”,如:产业名片、品牌出海、国际交流、工业影视、天工数藏、工业文明国际论坛等合作。

  (五)媒体推广获奖作品将推荐在央视频、光明网、中国网、央视网、工信微报、B站、抖音、视频号、天工数藏 APP 等权威媒体平台。

  (六)推荐申报

  获奖作品将有机会推荐申报工信部、中宣部等相关项目。

  六、征选对象

  中国境内所有相关部门、机构、工业企业及个人(免收报名费和评审费)。

  七、参选要求

  (一)作品版权

  创作者承诺参选作品的原创性,版权无争议,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证科学性,不涉及商业宣传,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二)作品要求

  每个参选主体报名投稿作品数量不限,同一条作品不可多主题重复投稿(作品主题全面的可在报名表内标注,详见附件2);每条作品时长1-8分钟,分辨率不低于1080P,作品格式为mp4,作品比例16:9或9:16均可。

  八、时间安排

  (一)申报截止:2024年7月31日

  (二)评选时间:2024年8月-9月

  三)颁奖典礼:2024工业文化发展大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参选方式

  1、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天工数藏”APP,点击活动页面报名并上传视频;

图片

  2、将参选作品视频文件及附件2征选推荐表,以邮件方式发送至gywhfzzxcbtgc@163.com;

  十、评选办法

  (一)评选程序

  1.初步筛选

  主办方将对参选作品进行初步筛选,符合征选活动主题和参选要求的作品将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2.专家评审

  由工业、媒体、艺术、影视等行业资深专家,对入围作品评审,选出综合奖、单项奖、主题奖和特别奖。

  (二)评选标准

  1.最终获奖名单将根据科学性、故事性、创新性、艺术性、传播性、趣味性等评选标准,以专家评审分数为主要依据,根据奖项契合度综合评出。

  2.“优秀组织奖”、“特别贡献奖”根据同一单位报送或推荐的作品数量和质量、宣传报道数量和效果评出,以感谢活动期间相关单位的支持。

  十一、免责声明

  1.参选作品不得涉及版权争议,版权须为参选单位(个人)所有,严禁侵权行为。若参选作品违反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涉及法律责任均由参选单位(个人)承担:若因参选作品存在版权争议或瑕疵造成主办方经济,主办方有权要求参选单位(个人)赔偿。

  2.如获奖作品存在知识产权瑕疵或争议的,主办方有权撤销获奖资格,召回奖杯证书等荣誉,并追回其它获奖所得权益。

  3.参选作品须保证是公开且不涉密,或必须进行脱密处理。由作品引发的泄密问题,由参选单位(个人)承担责任。

  4.参选单位(个人)同意将其作品的著作权、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利(署名权除外),授予主办方在全球范围内免费永久地在主办方及指定第三方平台,以宣传、推广、展览、出版等方式传播,使用参选视频的整体或部分。

  5.本次活动有关事宜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十二、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传播推广处

  刘可莹 010-68209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