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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政策落地】南方公司养老保险单位 缴费直降2287万元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30日 【阅读次数:148次】 来源:株洲市工信局

【政策干货】对企业用工人数在2000人以下的(不含2000人),经审批同意第一年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按14%执行,此后每年度养老保险单位费率增加1%,直到过渡至全省统一费率;企业用工人数在2000人以上(含2000人),经审批同意第一年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按12%执行,此后每年度养老保险单位费率增加1%,直到过渡至全省统一费率。

【政策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41号)、《关于稳妥做好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3〕80号)、《关于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问题的补充意见》(湘人社发〔2014〕57号)、《关于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过渡试点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68号)、《株洲市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实施细则》(株人社发〔2019〕28号)。

【案例】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始建于1951年。该公司共有在职职工5295人,人均缴费基数达到9000元/月。实行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过渡试点政策以来,每月降低4个百分点,第一年将为企业年减负2287万元。截止4月30日,全市653家园区企业获得备案审批,实现当年减负1.37亿元,预计到2021年累计可减负2.7亿元。

详情可拨打市人社局电话28681555咨询了解。

需提供帮助的企业可以拨打22212345企业服务专线;惠企政策未落实可拨打22912345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线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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