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大厦项目容缺办理 竣工结算备案手续

发布时间:2019-09-26

  【政策干货】竣工结算备案可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株洲市“交房即交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株跑改办发〔2018〕25号)

  【案例】株洲市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金科大厦项目,由株洲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施工,实际竣工验收时间为2019年7月4日。竣工验收时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但由于甲乙双方的竣工结算资料尚在整理中,无法在短期内完成该项目的竣工结算及其备案手续。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株洲市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市民中心住建局(人防办)登记窗口出具了发承包双方签字认可的竣工结算备案承诺书,申请“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7月16日该项目容缺竣工结算资料进件,并于当天办结。通过“告知承诺”容缺办理,极大地缩短了企业办证的时间。

  详情可拨打市住建局电话28689180、28812408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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