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渌口一医”电费成本每月降2万元

发布时间:2019-09-23

  【政策干货】省电网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医院、机关、学校可自愿选择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政策依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两部制电价及峰谷分时电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商〔2018〕732号)

  【案例】渌口区第一人民医院位于南洲新区,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于一体的国家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是株洲市医保定点医院。国网株洲县供电公司主动上门与医院的负责人进行对接,详细告知解释电价政策,并将峰谷分时电费的计算结果进行对比。经过工作人员的努力,2019年7月份客户重新签订了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合同,每月将降低电费成本2万余元。

  企业可拨打国网株洲县供电公司电话28146070咨询了解。

  需提供帮助的企业可以拨打22212345企业服务专线;惠企政策未落实可拨打22912345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线投诉。